伏鹰: 第124章 娇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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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季骞是职业篮球运动员,他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格外看重。

    因为一无所有,只有这样一副骨架子可以为自己挣前途,有了前途,才能给心爱的姑娘一个家。

    他格外节制,完全不会像某些的年轻情侣那样放肆胡来。

    正因如此,少有的每一次,他都会做到极致。

    他给秦思沅放水泡玫瑰花瓣澡,在她泡澡的时候点蜡烛、染熏香、还会把房间里的灯光调到合适的柔度,甚至买了一台星星灯…荼蘼暧昧的气氛拉满了。

    如此有仪式感,正如他对待感情、对待生活的认真。

    秦思沅一直觉得她哥就是个磨唧的男人了,没想到季骞比她哥还磨唧,俩人都是慢性子,任何事都会认真去做。

    比如两个人的前夕,季骞能磨磨唧唧弄一个多小时,但他真的太太太认真了,既然如此,秦思沅也不催他,闭眼享受就行了。

    而每次结束之后的温存,也会持续很长时间,他要吻她,要抱着她,还要和她聊天说话,关心她抚慰她…所以俩人如果约好了要做,至少得准备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。

    季骞把这件事的完成度拉满到了之每周最多两三次,但每一次…都足以让秦思沅翻来覆去地死一遍了。

    其中的滋味不可言说。

    她真的喜欢季骞,喜欢他这股子认真的劲儿,因为她自己本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,一个人的时候得过且过,有时候甚至连饭都懒得吃。

    季骞和她在生活上形成了完美互补。

    秦斯阳虽然不喜欢季骞,但也没有太反对他俩,即便高中反对,现在也都想开了。

    他们这样的家庭,说实话,他妹妹即便要天上的星星,他都能给她摘下来,更遑论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好在秦斯阳还算有出息,家族企业在他手上如日中天,所以在爱情婚姻的选择上,他可以纵容秦思沅选择一个各方面条件…不那么好的男人。

    反正饿不着她,更不会让她体会所谓的“贫贱夫妻哀”的家庭生活,他可以给他们买市内最好的江景房,可以请保姆照顾他妹妹,甚至可以给他妹夫一份体面又高薪的工作…

    想通了这一层,他也就放开手了,只要秦思沅开心就行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别他妈三天两周换一个男朋友,秦斯阳看着都心累。

    男人又不是什么好东西,换得比衣服还勤。

    如此想来,季骞...也还行。

    晚上,季骞枕在床边看书,秦思沅挂了兄长的电话,兴致勃勃地扑上来,撩开他的睡袍,毫无遮拦的枕在他胸肌处,下巴靠着他温热的皮肤,凝望着他:“宝宝,我跟哥约了明天去鹧鸪山,还有苏渺和迟鹰也要去,一起呗。”

    “不想去。”季骞想也没想便拒绝了,“你去吧。”

    女孩嘴角撇了撇,不满地说:“你平时都在队里打比赛,难得休假,你不去我就不去了,我肯定和你待在一起啊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季骞像摸狗狗一样,摸了摸她的脑袋。

    过了会儿,秦思沅闷闷地叹了口气:“可是人家真的好想好想出去玩哦。”

    ”........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哥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不喜欢他。”

    “还狡辩,你们第一次见面打球那会儿,梁子就结下了,我哥也不喜欢你。”秦思沅愁眉苦脸地说,“这以后可怎么办呢。”

    “饺子,我和你哥…还有迟鹰他们,不是一类人,交往起来不自在,太生硬了还会得罪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交往不自在,不交往不就得了。你不喜欢他们,难道也不喜欢我哦?”

    “不一样。”季骞解释道,“我喜欢你,你是我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也要学会跟我的家人相处啊,他们一个是我哥,一个是我妹夫,以后肯定会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啊,除非你想让我和家人断绝关系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。”季骞连忙摇头。

    “那不就得了。”

    男人沉默片刻,看着小姑娘恳求的眼神,终于还是点了点头:“行,那去。”

    “耶!”

    秦思沅抱住了他,一把将他扑倒在了床上,“骞哥最最最最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明天早上几点?”

    “早些去吧,这里到川西得走五六个小时呢。”

    季骞给手机调了七点钟的闹钟,将女孩放下来,安顿在自己身边,他也不看书了,关了灯:“那今天早些休息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秦思沅用力点头,抱着她的大熊舒舒服服地睡下了。

    过了会儿,季骞很无奈地将小姑娘的腿放了下去:“饺子,安分点。”

    女孩迷糊的声音传来:“我都睡着了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手在干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睡着了睡着了。”

    季骞将女孩的手从kuzi里扯了出来,然后被小姑娘一把牵住,扯到了自己这里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次日清晨,季骞起了个大早,爬起来收拾行李,把秦思沅的泳衣、冬衣和拍照的纱巾裙子…全部装上,还有她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,也都装进了箱子。

    没办法,秦思沅就是个特别精致的姑娘,东西多得要命,假发都有好几十套、还有她的各种珠珠链子首饰…多不胜数。

    她一搬进季骞家里,直接把他空旷的出租屋变成了仓库。

    季骞是个简单的男人,东西很少,只收拾了一个书包,而秦思沅的东西便收拾了一个大箱子。

    在他三催四请的“骚|扰”下,秦思沅终于揉着惺忪睡眼坐了起来,懒洋洋地去洗手间洗漱化妆。

    她打扮的间隙,季骞也做好了早饭,俩人饱餐一顿之后,他给秦思沅系好了卷卷的假发片,美美地出了门。

    虽然已经开年了,但气温还是低至零下,俩人手牵着手走出公寓大楼,秦斯阳的黑色轿车便停在楼下街角处。

    俩人坐进车后座,秦思沅喊了声:“哥,早上好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她见季骞不开口,用手肘戳了戳他,季骞也只能别别扭扭地喊了声“哥”。

    其实他比秦思沅大了整整一岁,这就说明他也比秦斯阳更大,但也不得不把这男人叫哥,谁让他比秦思沅早出生几分钟。

    秦斯阳望着窗外的那栋旧公寓,公寓楼下鱼龙混杂、人声鼎沸,他眉头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一开始按照秦思沅给他的定位过来,看到这种公寓还不敢相信,她那种极度讲究生活品质的女孩,居然会住在这种地方。

    “你们住在这上面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
    “这公寓看着不怎么样。”

    季骞解释道:“大学那会儿租的,住惯了一直没换,而且之前是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房间多少平?”

    “二十多平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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